抚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旅游发展大会。会后,金溪县立即将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于12月24日向县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题汇报,该县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设立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从2009年起,由县财政每年安排12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其中10万元用于完善旅游规划,2万元用于旅游形象宣传、旅游人才培训和举办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等。
二是完善了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金溪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三是强化了机构、编制建设。拟将县旅游局升格,具体级别、性质及人员、编制有待县编委会进一步研究。
四是出台金溪县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结合该县实际,拟草了加快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和优惠政策,适时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
五是建立旅游开发项目考评机制。从2009年开始,将旅游产业招商列入县招商引资体系进行考核奖励,凡引进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年进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旅游景区(点)开发项目,视同工业项目进行考评;引进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年进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旅游景区(点)开发项目,列入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范畴进行重点考评。
六是编制全县旅游开发总体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开发”原则,2009年,该县将对全县旅游资源进行总体规划。以县城为中心,着重规划建设竹桥古村、翠云峰森林公园、疏山寺三个景区。
七是适时召开全县旅游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旅游乡(镇)负责人及县内各旅游景点、旅游企业负责人。
会上将传达全市旅游发展大会会议精神,讨论金溪县旅游产业发展意见、优惠政策,分析我县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下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