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还将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2020年,全市每个乡镇均建有1家以上的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0%的村建成不少于1家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还提到,石家庄市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互联网+技术,依托“12349”民政服务热线,搭建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居家养老呼叫系统,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信息管理站(室),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
今后石家庄市将支持医疗机构与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建立稳定的医疗合作联系,定期提供上门诊疗等服务,100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立卫生所(卫生室)。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条件具备的可依法设立医院,符合条件的自愿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作为收治老年人后期康复护理场所。不具备内设医疗条件的,应与周边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通就诊绿色通道,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为老人就医提供方便。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有效整合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源,实行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家庭签约服务,全面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和护理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石家庄市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老年护理和个性化服务。将参保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身体功能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长期照护的相关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做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