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已经有目共睹,2016开始,泸州老龄工作就取得了“开门红”。
一是深入开展“访老人送温暖”活动。向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印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年人的通知》,带头开展“访老人送温暖”活动,广泛深入欠发达地区、受灾地区、偏僻地区,重点为低保、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送去节日慰问金(品)等,局机关、市委宣传部、老干部局、市发改委、人社局等成员单位也纷纷深入困难老人家中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活动。期间,市老龄办共向三区划拨慰问金6000元,向3名百岁老人、5名困难老人送去慰问金3000元。
二是及时召开2016年全市老龄办主任工作会。2月26日,召开了全市老龄办主任会议。会议交流总结了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16年工作,强调2016年全市老龄工作将重点在顶层战略研究、典型示范带动、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老年民生、老龄宣教引领、加强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着力,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推动老龄工作再谱新篇。
三是迅速启动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向7个区县和31个老龄委成员单位印发《关于商请提供泸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材料的函》,明确泸州市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将坚持把中央领导和全国、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精神与泸州实际相结合,坚持把老龄目标导向与现实突出问题相结合,坚持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与全面小康相结合,坚持把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结合,重点围绕健全老龄法律政策体系、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发展老年人社会参与、突出老年人优待和法律维权、加快培育发展老龄产业等七个方面进行编制。
四是全面加强基层老协会的监管指导。2月25日,制发《关于开展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集中在3月3日至22日,会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组成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基层老协会建设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础设施、经费来源、活动开展、作用发挥,并重点对省市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3月,又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协会资金管理的通知》,对规范农村老年协会资金管理使用提出要求,做到:坚持“全面推进,重点培育”的原则明确分配办法,坚持“专款专用,严格规范”的原则明确使用范围,坚持“专账管理,切合实际”的原则明确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上级划拨的各项老年协会建设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着力提高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在充分研究我市及周边市州老年人高龄津贴情况,征求各区县和相关市级部门意见后,代市政府草拟《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津贴的通知》,并提交市政府第常务会议研究。目前,根据常务会要求,已对草拟稿进行了完善修改,并再次征求各区县和相关市级部门意见,再作专题汇报。
六是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服务工作。制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对辖区内老年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摸,重点是空巢老人特别是高龄和失能失智的空巢老人,并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有效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区县要广泛开展“银龄互助”、以老助老等关爱空巢老年人的志愿服务、老年互助活动,扎实做好全市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