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就是指再次结婚。再婚在我国经历了先秦(现象普遍存在,儒家思想中禁止再婚)、秦汉(行为依然存在,但是限制思想进一步系统化)、魏晋南北朝(法规沿袭前朝,言论有所放宽)、隋唐(再次放松)、宋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
进入老年婚姻的人们,除基本生存条件具备外,应该考虑我要什么?我会付出什么?有人要物质、有人要情感与爱的真谛、有人要性格与驾驭。还有人什么都要,物质、金钱、外表、性格、家庭、爱与性,爱好。等等等等!当然,“需要”无可厚非。可是,朋友你知道一句名言吗?《欲全得,必尽失》!要的太多,会一样也得不到,最后只剩下孤家寡人,一个人走完人生路!只有懂得自己最需要的,自己能付出的互补条件,才能寻找到自己所想得到的伴侣!
老年人再婚好处多:
一、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我国目前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的生活问题全部包下来。如果有条件的丧偶老人求偶结合,这样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归宿,可以减轻养老院和民政部门的负担。
二、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三、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四、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多数独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抚男育女,忙于家庭生活,担心对老年人照顾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
五、有利于抚育下一代。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目前我国的家庭多系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抚育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如果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可以分担抚育后辈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