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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塔尔寺、青海湖双卧5日游 打印行程
编号000293:本产品由中国老年旅游联合体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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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

行程缩影

天数行程景点住宿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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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程成都-(火车时间约21小时)西宁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午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火车上

成都乘火车至西宁,全天火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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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西宁-(约40KM,约40分社)塔尔寺-西宁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午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西宁

抵达西宁后,乘车赴青海省第一个世居的少数民族——【互助彩虹部落土族风情村】(200元人/自理,含歌舞表演、景区参观、土族特色民俗餐)进入互助,观看土族歌舞、参与土族婚礼、惊险轮子秋等,品尝土族民俗。体验土族民俗风情约时间2小时。乘车前往后参观“世界第二蓝毗尼园”——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的塔尔寺(游览时间不低于1时),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创始人宗喀巴大师就诞生于此,塔尔寺初建于明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迄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整个寺院是由众多的殿宇、经堂、佛塔、僧舍组成的一个汉藏艺术相结合的辉煌壮丽建筑群,占地面积约600余亩,寺内的壁画、堆绣、酥油花合称为塔尔寺艺术三绝,感受藏传佛教文化之无穷魅力!
推荐自费: 互助土族风情园(200元/人)

3
行程西宁-(约120KM,约2小时)原子城-(约80KM,约1小时)青海湖-西宁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午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西宁

早乘车前往青海湖,早乘车赴我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151KM)沿青藏公路途经我国奥运金牌的筑梦工厂---多巴高原训练基地,“海藏咽喉”之称的湟源峡谷,高原玉昆仑服务区50分钟,后参观藏家特色村寨1小时,近距离的了解藏族民居特色、建筑艺术及生活方式。体验民族地区文化特色及经济建设成就。中午到达全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午餐,后游览青海湖二郎剑景区(游览时间不低于2小时)青海湖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湖泊,它浩瀚无边,非常的壮观,更是大自然赐与青海高原的一面巨大的宝镜,参观完毕后返回西宁,入住酒店。
(青海湖景区内设有游船、电瓶车,并且另外收费,不含在旅行社购买的门票之内,如客人有所需要请自行与景区接洽,所花销的费用与旅行社无关。)

4
行程西宁-成都(火车时间 约21小时)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午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火车上

早餐后乘火车返回温暖家园。

5
行程抵达成都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午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抵达成都火车站后散团,结束愉快旅程。
费用说明

服务标准

1、住宿:经济型酒店标准间(电视、独卫、热水、空调);
2、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和景区内必须产生的区间车或索道(景区内另设的娱乐设施和交通工具不含在内);
3、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
4、用餐:2早1正,(正餐为10人1桌,8菜1汤不含酒水,如人数不足10人,则菜品相应减少);
5、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6、保险:全程旅行社旅游责任保险。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1、交通说明:
①机票说明
游客一旦签订合同并交完团款,旅行社将为游客购买机票,购买了的机票为经济舱团队折扣票,不能签改或退票,不能转让与第三方。如果游客要退票,此退票按照各个航空公司的退票程序和购买的等级票价来收取客人退票损失(团队票退票只能退机建燃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请游客一定注意自己给旅行社出行人员的名字和证件号码是否一致)。如因游客自己原因(如:游客临时提供的名单与身份证有误等)造成不能正常登机或误机,或游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根据新《旅游法》第65条,我们旅行社将扣除必要的费用,如:机票费、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等损失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航班准确时间以当天所用的时间为准;
②不可抗力返程交通说明
如遇天气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游客滞留,根据《旅游法》第67条第四项,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行社承担5%,游客承担95%。
③旅游用车说明
根据实际人数全程用9—55座的当地正规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座;当地9——22座(含)的旅游车无行李箱,33座(含)以上才有行李箱。
④区间交通说明
因西北地区旅游时间很短暂,旺季游客较多,固行程中只能保证客人为空调火车硬卧,不保证具体车次和铺位。如遇同一团客人分车次出行也属正常现象请客人理解。如行程中遇非空火车硬卧我社按照实际车票差价退还游客。
2、用餐说明
我社选用证照齐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厅,正餐餐标为25元/人/正,如客人行程中不用餐,则按照此标准退费于客人,早餐为酒店含早不用不退,客人下火车后用的早餐餐标为10元/人/早,此早餐如客人不用可按照此标准退费于客人。
3、住宿说明
我社住宿报价均为每人每晚每床报价,不包含团队中的单房差。
4、景点门票说明
我社购买的行程中门票价格均为旅行社协议价,如客人因优惠证件需要退门票的,我社按照景区协议价与客人优惠价的差价来退还。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景区政策性关闭造成不能正常游览景点或因客人自身原因不参与游览的,我社则按照旅行社打包套票协议价格现退于游客,敬请游客谅解!为方便客人更好的完成景点游览,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的游览顺序。
5、导游服务说明
①行程过程中安排一名当地持证导游,如遇景点内有专门专业的讲解员,导游可以不讲解,陪同游客一同参观;
②由于导游的工作强度比较大,导游的服务时间可以按照从早上接见游客开始至晚上送客人回酒店结束,区间如导游要去景点买门票、安排下一步的工作,订餐等等处理一些相关事宜,会暂时的要求离开团队,会向团队进行告知,尽请游客谅解;
③根据新《旅游法》第60条要求,载明导游的服务费用为600元/天/导,如游客退团,服务费用不退。
④根据新《旅游法》第41条要求导游从事业务活动行为,特别是导游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6、老年人及未成年人说明
①由于此行程属长途旅游线路,旅行社不接受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出游报名,常规旅游行程我社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夏令营行程除外),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需由家人陪同或报名参团必须有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70周岁以上老年人须出具健康证明。
②证件优惠说明: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如果景区等履行辅助人有门票减免等便利和优惠政策的,游客报名前必须向旅行社告知,旅行社会提前在报名时在价格上把游客享受的便利和优惠进行减免。
③此行程对2周岁以上至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报价费用只含往返机票、当地旅游车位费、半价餐费,全程不包含门票、不含床位费、不含火车票,如果出团前有特殊要求,费用另计。
7、地接社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规定,我们会于出行前向游客载明地接社的相关信息
8、不可抗力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第67条的规定,现做如下说明:
①根据第67条第一、第二、第四项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如:在旅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影响飞机正常起飞、因台风船只无法航行、天灾(如台风、泥石流等等)、战争、罢工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到正常的行程游览或目的地到达,滞留机场或某地,游客同意的情况下,旅行社可以合理的变更行程安排和调整,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
②根据第67条第一、第二、第四项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游客不同意变更行程安排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游客必须支付旅行社相关的机票、房费、车费、导游服务费、操作服务费用等的损失后,将余额退还旅游者。
③根据第67条第三项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5%,旅游者承担95%。
④根据第67条第四项规定,如遇台风,暴风雨等天气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游客滞留,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行社承担5%,游客承担95%.
9、转让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第64条规定,包价旅游中旅游者自身的权利义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如:旅游者的出行机票已经购买好,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前往,这时可以转让第三人,但是增加的机票退改费用将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10、退团说明
①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退团的、旅游者私自退团的,不可抗力双方同意退团的等情况,所有的款项规定都有约定,但绝不包含行程内旅行社所赠送的旅游景点和项目安排的金额。
②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游者(包括旅游团队)与旅行社双方签订合同后,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旅行社将视为可以向航空公司购买机票等大交通,旅游者单方违约的,将适用《旅游法》第63条规定。
③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以拉结其他旅游者阻止旅游行程的正常运行,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11、行程变更说明
①当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需要变更行程的,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②当团队运行过程中,旅游者自愿提出变更行程,如:变换景点等,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③在行程过程中合理的、恰当的、善意的景点及路线的先后顺序的调整是有必要的,可行的,旅行社须取得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12、自由活动说明
①旅游法70条规定自由活动中旅行社负有安全提示义务和救助义务。由于西北地区属于少数民族聚集区,请游客自由活动期间一定尊重少数民族信仰。
②旅游者夜晚出行须结伴,出入当地酒吧、KTV等场所必须尊重礼节,切勿引起冲突;私自会餐者一定要选择卫生安全的餐馆场所,特别是烧烤等街边小吃,以免引起肠胃不适;私自购买物品者,一定要向其索取并保管好发票和原包装,文明出行,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小商小贩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而不购买的话容易产生矛盾。
13、旅游保险说明
①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投保人及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
②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受益人为保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姓名、有效证件、生日有误,将无法获得理赔),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游客如办理旅游意外险,国内游另交10元/人,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国内游意外险最高累计赔偿8万元/人,其中意外医疗险最高赔付均为8000元),18岁以下、65岁以上所有保额减半;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14、旅游者健康状况说明
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存下列情况,请勿报名: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
15、解决纠纷的方式
①根据《旅游法》第92条的规定,一旦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都本着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②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您对我们的安排有意见,请及时告知导游,我们会及时为你做出相应的调整;请您在离开游览地之前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我们将以此作为处理投诉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产生的后续争议我们将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三、旅游安全防范及参团须知
1.乘车注意事项:
▲请游客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旅游车司机不负责贵重物品的安全,下车时需询问清楚集合时间及旅游车停放地点。在旅游车行驶途中,请不要随意走动,上、下车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如有任何需求请直接向导游或司机讲明,以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乘火车自行出发的游客需在火车开车前1小时抵达火车站,到所乘车次候车室办理检票手续。具体以《游客出团通知》为准。
2.乘机注意事项:
▲乘机人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无身份证的儿童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护照,并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满16周岁须持身份证登机)。年满16周岁仍未持有身份证件的,需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机场办理临时乘机证明。如证件丢失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登机证明。
▲我们提醒您,登机停止使用一代身份证,如您在机场使用第一代老身份证被拒乘机,请当场联系机场工作人员至机场派出所开具临时登机证明或按照机场相关规定进行紧急处理。
▲乘飞机自行出发的游客需在飞机起飞前2小时抵达(如有机场接送请按时在指定地点集合)机场国内出发厅办理登机手续,托运行李时请注意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应尽量少携带贵重物品,手提行李每人限携带一件,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20公斤。
▲旅行团队的往返机票属团体票,按航空公司规定一般情况下有“三不”规定:不准退票、不准改期、不准签转,具体情况以各航空公司客票规定为准。
3.旅游活动:
▲在旅游出发前,我们提醒您,合同一经签订并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旅行团是集体活动,要有团队精神,按导游引导的线路参观、游览,不脱离队伍。出发、参观游览、自由活动或购物时,请各位游客按照导游指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要有集体观念,严守[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位置集合原则,以免影响团队正常旅程安排。万一个别旅客掉队,久等联系不上团队或找不到旅游车,可自行乘出租车返回酒店或请警方协助,并设法告知领队或导游。
▲在旅游旺季,由于旅游人数较多,在用餐、用车、景区门前、码头登船处等会出现等候现象,为了确保行程安排的顺利完成,导游会根据景点、游船等开放的具体时间,对叫早、出发等时间做适当的提前或错后调整;另外,为了避开太多的旅游者,导游会在不减少景点及取得全团客人签字认可的情况下,合理的调整行程。请各位游客积极配合。
▲散客拼团的客人来自全国各地,希望各位旅客在旅游期间,能够做到相互关照、相互帮助,照顾好同行的老人及儿童。另外,行程内不安排客人下海游泳,提醒客人勿到景点危险的地方拍照,如发生意外,责任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在旅游过程中,我们提醒您,在旅途的乘船交通或乘船游玩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请确保您的个人安全及注意公共卫生;在自由活动期间,请您保证安全情况下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和范围。
4.酒店住宿:
▲酒店提供的客房以同性客人、夫妻同房为原则;如住宿出现自然单间,导游将安排游客与同性合住,或安排三人间,如无三人间则在房间内加床(加床一般多为钢丝床)或客人自付单间差;如需单人间,报名时应申请,并补交单间差。
▲抵达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请于柜台大厅等候,配合导游办理入住手续、分配房间及分发房间钥匙或房卡,此间请勿将自已的行李离开视线。
▲请您在前台及时索取酒店地址名片,记住导游的房间号码,以防遇到任何问题和紧急事项时可以联系。入住酒店时,询问清楚房间内是否可以吸烟,无烟房禁止吸烟。进房前,务必问询清楚次日进早餐时间、地点,以及出发集合时间、地点。
▲进驻客房后请根据酒店房间内家私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设施的质量及数量进行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通报导游或酒店相关服务人员,以便快速更换调整;洗浴时请注意防滑,建议提前铺好防滑垫并小心行走;淋浴开热水或在酒店煮开水时注意不要被热水烫伤。夜间睡前及离店时请确保关闭门窗。切勿将所住饭店的房间号告诉陌生人,或邀请陌生人到房间里访谈,以免发生人身和财物安全问题。外出时请将房间钥匙或房卡置于大堂柜台以方便同房者使用。
▲厦门住宿条件和发达地区有差别,相对比较陈旧。鼓浪屿为著名景区,由于特殊地理条件,规模较小,宾馆相对潮湿。但都干净整洁。由于厦门特殊地理条件,春季空气较潮湿,故有室内温度比室外温度低,室内墙上可能会出现挂水珠的另一番景象,敬请谅解!
5.团队用餐:
▲在餐馆用团餐时,请自觉服从安排,在餐厅领座员的引导下,按秩序就座用餐,要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上菜,不要敲打碗碟、桌椅。用自助餐时,要排队按顺序取菜,遵守少取多次的原则,不要一次取得过多,吃饱吃好,以免丢弃浪费。要尽量保持安静的进餐,酒店禁止携带食品(包括水果等)出餐厅。由于团队用餐需提前预订,如旅客自身原因临时放弃用餐,餐厅将不退餐费。
▲如用餐人数不足10人/桌或因特殊及客观原因导致整团无法用餐时,将按标准退餐费,希望旅客能够谅解。
▲旅客因宗教或其他原因对用餐有要求,或要求特殊安排,请务必向接待方事先说明,以便接待方能预先做特殊安排(超标餐费需自理)。
▲西北地区饮食以羊肉、鸡肉为主,但是我们都会根据各个客源地合理的调整口味,尽量满足游客需求。可以自己备上一点可口的方便小菜;注意饮食。应携带一些常用药物,如感冒冲剂、创口贴、晕车药和医治水土不服的药等。
6.活动安全:
▲在旅途中请您将移动电话保持开机状态,请您将联系电话告诉您的地方导游,以便导游能随时与您取得联系。如您有任何不适,请马上通报导游,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与各方联系,提供相应的服务。
▲请尽量避免脱团活动,如确有需要,请事先通报导游,并约定归队时间,准时归队,并在归队时通知导游。
▲自由活动期间请各位游客多人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为保证行程顺利完成,请您一定配合当地导游的工作,严格遵守游览时间。
▲行程中或自由活动中,参加刺激性的活动项目,要量力而行。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拍照、摄像。搭乘交通工具、酒店洗浴、参观游览等过程中,请注意扶梯、台阶、地面等设施,以防意外扭伤和摔伤。因个人疏忽,违章、或违法引起的经济损失或赔偿、受到法律制裁,须个人承担责仼。
▲在餐厅、商场、酒店大堂、机场等公共场所要格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请不要将其委托不熟悉的人保管,否则一旦发生失窃,责任须由旅游者本人自己承担。
▲如果发生行李或贵重物品损坏、丢失、被窃、被抢或人身伤害等事故,须及时报警、报损、报失,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以备本公司协助您向有关方面,如航空公司、酒店、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7.景点门票:
▲抵达景点后,导游必须把景区游览注意事项提前告知游客,则导游要在景区指示图前讲解游览路线及观光注意事项。对景点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项目应提早做好提醒及解释工作。
▲一般情况下,儿童价格不含火车票、酒店床位、景点门票、区间船票及缆车(具体以各线路报价说明为准)。参加火车团的儿童,如身高超过1.4米,请于报名时按成人标准补齐火车票费用,或自行到车站补票,但遇暑期、黄金周等旅游旺季,应在旅行社补齐费用,以避免因车票紧张无法在车站(上)补票的情况。希望旅客能够谅解。
8.自费项目选择:
部分景区(点),内设有计划外自费游览活动项目。其自费项目非旅行社导游推荐项目,自费活动的组织将不会带有任何强迫因素。旅游者在不影响正常行程活动前提下,应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自主决定参加。如客人参加了景区内设的娱乐设施,在游玩时请一定注意自身安全。
9.旅游必备用品:
旅游在外为方便出游,着装最好以轻便舒适的服装、鞋帽为主,建议穿着合脚的软底平跟或低跟鞋(如旅游鞋),避免穿新鞋或高跟鞋。请您关注近期目的地旅游天气情况及饮食品味,以便带上必备品,如:旅游鞋、墨镜、雨具(登山时请备雨衣)、老干妈或辣椒酱等。还可随身携带一些常用药品,如:创可贴、乘晕宁、黄连素等。
10.购物安排:
请您积极配合导游的工作,确保行程顺利完成。本行程中无购物安排。如因游客要求导游安排,须经全体客人签字同意。购买物品时,切记索要发票。若无心向当地小贩购买旅游商品时,请不要随意触碰商品或还价,谈妥价钱后要购买,以免发生争执。
11、特别说明并注意:
A、意见单说明:在旅游行程中客人如有意见,请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如意见表上客人所填部分无任何质量投诉,视为客人对此次旅游行程完全满意,如返程后再提出异议均视为放弃投诉权力。
B、旅行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赴青海旅游补充协议
根据《旅游法》旅游者的知情权和旅行社需提供真实、准确信息的规定,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就此行程的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情况告知如下:
1、参观购物店内容:全程指定进1个购物店(玉昆仑服务区)
2、推荐自费项目:自费项目在导游的引导下自愿选择,自愿参加,保证无强迫行为。
(互助土族风情园200元人)
如有优惠证件按旅行社与景区签订团体门票折扣政策退费:
青海湖门票半票优惠退费20元人 塔尔寺门票优惠半票退费20元人
青海湖门票免票退费40元人 塔尔寺门票免票退费40元人
此行程将作为合同附件,请仔细阅读,如无疑意,请您签字盖章确认,谢谢!
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预订流程
预订流程

1、电话预定:拨打4000-99-2399,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2、网上预订:选择产品—确认行程及报价—下订单(填写相关信息)—支付定金—预定成功

签约方式

1、在线签约:通过电子邮件或QQ接收电子版合同签约。或由朋友代签约(备注:出团前补签正式合同)

2、传真签约:通过传真合同方式,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进行签约。或由朋友代签约(备注:出团前补签正式合同)

支付方式

1、网上支付:网上银行、信用卡、第三方支付(支付宝或者财付通)。 在线支付

2、公司支付:现金付款,转账支票,刷卡。

3、对公汇款:通过银行将相关款项汇至指定账户。查看汇款帐号

发票说明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产品提供"旅游费"发票,不提供其它类目发票。(如不方便领取发票,我社可邮寄)

出团通知

公司专线计调或导游提前一天晚上21:00以前,通知第二天具体出团时间。如时未通知联系经办人,(我社不提供出团当日早餐)

快乐出游

请成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小孩携带户口本原件。

留言咨询

在线留言咨询!旅游专家在线实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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