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旅游形式多样化,特别是伴随着天气的回暖,各种坐游船、划竹排的水上旅游项目受到很多人的喜欢,但安全也不容忽视。江苏省政府日前发布了《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管理。此办法从今年6月1日施行。
《办法》要求,用于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环保设备和器材,并在船舶显著位置永久性标注水上游览项目和编号、载客数量、救助电话等信息。以蓄电池为动力的船舶,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密闭处所,其存放处所应当设置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
有些游客在坐游船划竹排等时,会嫌麻烦不穿救生衣,甚至在水上操作游船嬉戏打闹,这都会形成安全隐患。对此,《办法》中要求,项目管理员要制止游客未按照规定穿着救生衣或者救生浮具的船舶出航; 专职救生员应制止自行操控船舶之间打闹嬉戏、超越水域警示标志航行等行为。湖区、大型库区游览航行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客船,应当安装电子定位设备、船岸通讯器材等助航设施,保证船舶在规定的航线或者活动水域航行,保持船岸之间有效的通讯联络。一旦发生游客落水、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险情或者人员伤亡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立即组织自救和疏导;发生人员伤亡、失踪事故或者危及5人以上游客人身安全的险情,旅游经营者应当将遇险或者伤亡事故的时间、位置、原因、现状和救助要求等信息,及时、如实报告负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所在地水上搜救中心。
另外,《办法》中还规定,内河通航水域、渔港水域不得规划建设由游客自行操控的体验休闲、趣味竞技等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游览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渔业养殖规划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内禁止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