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刹——————————————【南普陀】
世界最美马拉松赛道—————————【厦门环岛路】
特别安排海上邮轮之旅————————【双子星号】
有一种蓝叫“宫古蓝”————————【宫古岛】
海上盛宴——————————————【邮轮特色餐】
海上花园,世界文化遗产———————【鼓浪屿】
于指定时间自行前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集合。参考航班:MF8448 20:25-23:10 。统一乘飞机前往厦门。
早晨用完早餐后游览千年古刹【南普陀寺】为禅宗佛寺,建筑宏伟,寺中四面千手千眼铜观音堪称全国之最。乘车游前往“最文艺小渔村”带您前往吃货的天堂,途径演武大桥、观看厦门大学外景,之后到【环岛路】黄金沙滩观光,走在安静的木栈道上,近处沙滩、远处的海水以及日出日落映衬着的那片海景让人难以挪步,约20:00-22:00办理登船手续,登上邮轮晚上约23:00分开始您前往日本的邮轮之旅! 当您登上邮轮,船上餐厅已开放。用餐后,您可以寻访邮轮的每一个角落,熟悉邮轮上的每一个区域。
今天您可以充分享受船上的休闲娱乐设施及各种美食,这里有各种娱乐活动,在甲板上学习健身操或到在柔和的阳光下,惬意的享受日光浴!您还可选择观赏电影、切磋牌艺或卡拉OK,每晚您还可以欣赏来 自世界各地歌舞艺员表演的精彩节目。不论您属于哪种个性,总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休闲娱乐项目。
邮轮抵达日本冲绳宫古岛,【宫古沙滩】海砂的洁白与大海的蔚蓝,号称东洋第一的美丽海滩,非宫古岛海滩莫属。车游【跨海大桥】 可以看到著名的宫古蓝海,而且还能看到海龟在清澈的蓝色浅海中遨游哦!【热带植物园】宫环境优美的公园,经步行径可看到超过1600种的植物,包括从夏威夷、台湾、东南亚等地选培的树木、灌木、鲜花等,还有些有趣的手工艺店铺。可以亲自制作手工艺礼品。之后可前往日本本土免税店【MIYAKOPLAZA】自由购物。【日本冲绳+宫古岛岸上观光为赠送行程,仅供参考,准确行程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晚上抵达厦门港,办理下船手续后送酒店休息入住厦门酒店。
搭乘豪华客轮前往金门水头码头,专车前往鬼斧神工打造的【翟山坑道】 ,此坑道为水陆两用坑道,是昔日两栖部队的小艇基地。接着参观【金门贡糖】,观摩贡糖的现场制作过程,品尝新鲜成品。而后游览气宇非凡的【莒光楼】,金门特殊的地标,可以认识全新的金门。来到亚洲最大的免税商场【升恒昌免税店】,任意选购各式的国际进口精品。之后前往【金门一条根】大厅参观金门所研发出各种特有之药草例如“一条根”、“海芙蓉”等,品尝一条根茶及一条根酒。
下午,于指定时间前往机场。参考航班:MF8447 16:35-19:25。统一乘飞机返回成都。
1、行程中所标明的丽星邮轮船票;所选客舱住宿3晚;厦门住宿,第一晚商务标间(国内段酒店不产生自然单间,若遇单男单女需拼房或者补齐单房差),二晚住快捷酒店
2、邮轮上免费餐厅的餐食及免费娱乐设施;免费享用指定的船上设施、场所,免费观看、参加指定的娱乐节目及活动(健身房、游泳池、按摩池、娱乐音乐表演、儿童与青少年在船上的游戏和各种免费参与的娱乐项目)。
3、成都至厦门往返航班(航班含税);
4、金门一日游费用(含:金门用车、地陪导游服务、往返金门轮船)
5、邮轮上享受邮轮美食;
6、国内段游览及上岸观光,行程中空调旅游车;门票包含景点大门票,门票费用为旅行社打包价格,优惠概不退还;
7、邮轮船票、港务费、燃油附加费、出境领队服务费;
8、岸上观光费用:宫古岛(岸上观光游览均为赠送项目,具体景点及安排以最终安排为准,以上行程仅供参考;如遇天气、航班、港口管制等因素导致无法游览,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不游览此费用均不折现退还)。
9、旅游意外险;
1. 建议购买个人邮轮险(50元/人);
2. 护照费、申请签证中准备相关材料所需的制作、手续费,以及行程中涉及国家所需的签证费用;
3、 临时大陆居民赴台通行证40/人;没有电子档照片可在报名处现场拍摄 35元/人,(办证大厅支付)
4、 邮轮服务费(即船员小费)须自行于船上缴纳:邮轮小费:内舱房-露台房港币110/晚/人;露台房以上房型130/晚/人;(按邮轮国际惯例 游客必须支付);
3. 一切私人费用:例如交通工具上非免费餐饮费、洗衣、SPA、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付费网络、行李搬运、邮寄、购物、行程列明以外的用餐或宴请等;
4. 出入境的行李海关课税,超重行李的托运费、管理费等;
5. 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邮轮保险(建议增保)等费用。
6. 因气候或邮轮、车辆等交通工具发生故障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变更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特别提醒:由于邮轮旅游的特殊性,行程中既定行程安排的顺序、时间、时长、停靠港口依当时天气、自然环境等不可抗因素而定,若因上述原因导致行程中具体项目的变更或取消,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旅行社有权对登陆当日时间适当调整参观顺序和时间。
报名材料:
1、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或扫描件(客人自己准备1张护照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必须在2018年11月20号以后,并确保护照上有2页以上的空白签证页,非备注页);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3、18岁以下未成年人须至少有一名家长或一名成年旅客陪同全程,并且该家长或成年旅客需对未成年人的财产和行为负责;
4、不接受怀孕超过24周的孕妇和6个月以下的婴儿。
注:本社在审核您的材料后,保留让您提供其他材料的权利,谢谢您的配合!
有关签证:
本次邮轮需申请团队免签观光,需整团进出,方可下船;如您放弃岸上游行程,须签订离团协议,且本社不保证届时您可自行下船。
1、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护照者请自备签证。
2、持港澳台、外籍护照的游客必须确保已自行做好二次进入中国边防的签证、签注。
(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 按时出入境,一切费用不退,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取消政策:
1、开航前90天前(含第90天)内通知取消,收2000元/人损失;
2、开航前89天至45天前(含第45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50%;
3、开航前44天至15天前(含第15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80%;
4、开航前14天(含第14天)内通知取消,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其必须支付100%团费.
境外风俗习惯:
1、日本环保意识非常强,为避免空气污染,法律规定司机停车时不允许开空调,希望您能够理解;旅游车上禁止吸烟并尽量不要在车上吃带果皮的食物、冰淇淋等,如一定要食用,请将剩下的果核用纸包好放入垃圾桶,不要随意丢在车上;
2、日本均比中国快1小时。
关于购物:
1、岸上游行程会有安排购物店,但绝不强迫购物,请您根据需要购买。
2、日本有消费税,购物时商品价格须另加5%-10%的消费税,商店内一般明码标价,通常不讨价还价;
3、请您拿到购买的商品后,仔细地检查商品的质量。若回国后才发现质量问题,无论是更换还是退还商品都会手续繁复。具体情况不一,能否实现更换或退还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4、购买电气或者电子用品时,应留意电压是否可以调节,以便于您在本国使用。各国家的录放机制式不同,请确认制式是否正确。
邮轮注意事项:
1、邮轮上通用美金,也可使用国际信用卡:Visa Card、万事达卡Master Card及美国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等。到达日本后一般使用当地的货币日元,请提前在国内换好外币,也可在邮轮上服务台或者当地兑换;
2、吸烟只限于甲板及指定的吸烟区,因安全原因,请勿在房间内吸烟;
3、所经海域有时风浪较大,可能会出现晕船等不适,建议您携带防止晕车晕船的药品。
4、各个停靠港口的时间根据天气情况有所调整,请以船方最终确认的行程为准;
5、本航次为跟团旅游,岸上观光由旅行社为客人提供。下岸观光由领队带领,为了安全考虑,客人不能擅自离团。
6、另关于邮轮的详细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出团前《出团通知》及《旅游须知》。
补充协议:
本行程仅有【3次】无强制购物安排:(请签订补充协议,附行程后)
具体购物店:丝绸•乳胶产品 ,刀具,敬请配合!
(温馨提示:行程中,餐厅、景点、农家、长途中途休息站及周边购物店商店购物,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场所,请根据个人需求谨慎购买。)
重要提示:
1、如遇台风、热带风暴、大雾等自然灾害、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影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且费用不退;
2、游客在报名后至少提前个10工作日提出退团,详情请参考邮轮退改规整,敬请谅解;
3、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4、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顺序可调整;规定的游玩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5、旅行社不推荐客人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活动,产生后果,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安全事宜:
1、境外游览时请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尤其景区、百货公司、餐厅等您聚集的地方更是偷窃行为多发地,请您务必随同导游带领并注意结伴而行,在游玩过程中,时刻注意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安全;
2、乘坐交通工具时,现金、证件或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不应放进托运行李内;岸上游览离开邮轮及旅游车时,也请务必将现金、证件或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因为邮轮不负责客人在客房中贵重物品安全,司机也不负责巴士上旅客贵重物品的安全,保险公司对现金是不投保的。
海关示警:
每位出、入境旅客限带现金20000元人民币及等价5000美元外币;限带400支香烟或100支雪茄或500克烟丝;如出/入境携带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请询问海关工作人员是否申报。同时请详读《出/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并如实填写申报,遵守相关法规;违者将被海关、检疫等部门依律处于罚款及征税;禁止携带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一切违禁物品。
附件一:
购 物 补 充 协 议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地址: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但经甲方主动要求,为丰富甲方的旅游活动,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购物和自费活动。为约束购物和自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时间 |
购物点名称 |
地点 |
购物点的产品特色介绍 |
行程期间 |
乳胶产品 |
厦门 |
各类乳胶产品 |
行程期间 |
丝绸 |
厦门 |
经营各种丝绸制品 |
行程期间 |
刀具 |
厦门 |
经营各类刀具 |
1、乙方郑重承诺所安排购物点不含假冒伪劣产品,但购物点的商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甲方谨慎选择。
2、甲方在上述购物点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发票及购物凭证,保管好原包装,回程后一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凭发票及原包装由乙方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茶叶、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3、行程中如游客有安排购物的需求,经与乙方导游(领队)协商并签订此补充协议,我公司方可安排。如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协商安排购物,未签订此补充协议的,视为游客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之间的个人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相关规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基于甲方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对此无异议。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景点游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乙方提供前往景点游览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由于甲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费用或遗漏行程,由甲方自行承担。
4、上述自费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进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给甲方。
5、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自费项目的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即视为明确知悉相应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并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增加游览的景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增加游览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的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我同意《购物和自费项目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达成一致,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旅游者签字): 乙方代表(组团社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二
(附件二)健康证明•免责书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行动不便者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
本人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行程),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
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 务。
五、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1、电话预定:拨打4000-99-2399,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2、网上预订:选择产品—确认行程及报价—下订单(填写相关信息)—支付定金—预定成功
1、在线签约:通过电子邮件或QQ接收电子版合同签约。或由朋友代签约(备注:出团前补签正式合同)
2、传真签约:通过传真合同方式,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进行签约。或由朋友代签约(备注:出团前补签正式合同)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产品提供"旅游费"发票,不提供其它类目发票。(如不方便领取发票,我社可邮寄)
公司专线计调或导游提前一天晚上21:00以前,通知第二天具体出团时间。如时未通知联系经办人,(我社不提供出团当日早餐)
请成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小孩携带户口本原件。